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发展计划纲要 (三)

发布时间:2008-01-02 点击量:

2、组织体系建设

认真总结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省行动”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重点省的示范作用,推动其它省份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快速发展。

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西部生产力促进行动”。通过舆论宣传、政策引导、人员培训、经费倾斜等措施,加速西部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组织东西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合作与交流,有计划地解决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地域、业务范围、工作条件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到“十五”末,在全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部分城市(地)和行业以及有条件的县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使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数量达到1000家。

重点建设1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使其成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鲜明的服务特色,显著的服务成绩,较强活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带动生产力促进中心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培育10家国家重点生产力促进中心,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的典范,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充分发挥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的作用。通过吸纳各类专家和联合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氛围;扩大生产力促进中心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3、能力建设

机制创新。各生产力促进中心要研究、学习国际同类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

业务建设。深入开展争创精品服务活动,积极开拓新的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意识,认真总结典型服务案例,不断积累服务经验。在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倡导建立质量保证体系,1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部服务质量的跨越式发展。

提高人员素质。选派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进行管理素质方面的系统培训,迅速提高其管理能力;继续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骨干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逐步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来自国内外的师资队伍和针对性较强的系列材料,尽快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积极引进人才,吸收国内外高水平的专家加入生产力促进中心队伍,改善从业人员结构。

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参照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诊断师执业资格认证制度。

4、信息网建设

继续推进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网(PPnet)建设。“十五”期间,Ppnet的发展目标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导入ASP和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提高中小企业竞争能力,使Ppnet真正成为满足中小企业信息传递、虚拟开发。虚拟生产、网上交易等需求服务的网络。

四、措施

㈠、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

依据《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政策,科学技术部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依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的重点服务项目,对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网建设、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的资助。科学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㈡、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

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发展纲要》,制定本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计划,加强对本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领导,并将条件和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㈢、进一步规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工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培训统计工作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为加强各级政府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㈣、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要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同类中介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国际化水平,并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五、支撑条件

为完成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五”计划纲要任务,建设好1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10家重点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资助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建设和人员培训,“十五”期间需要拨经费2亿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套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