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1-07-20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全省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培育战略科技力量,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冀科创领〔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领导同意,于2021年7月15日印发。

  一、出台背景

  科技领军企业是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行业龙头企业,拥有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科技厅充分借鉴天津、浙江、江苏等先进省份成功经验,制定了我省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了34家科技领军企业。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原则

  《实施方案》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科技领军企业要发挥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的优势,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要以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增强企业创新动力为抓手,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促进科技领军企业快速发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精准服务。发展科技领军企业,认定是结果,培育是路径,重点是服务。《实施方案》注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强调提升政府部门的精准服务水平,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向企业提供针对性、特色化服务,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为入库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科技服务。

  (三)坚持系统布局。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是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精准服务、推动平台化转型、引进高成长性企业”等五大抓手,形成建立后备培育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发展领军型平台企业、打造领军企业聚集区等14项重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思路举措,制定硬招实招,为促进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科技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板块,七部分内容。

  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优质资源向企业配置为路径,以精准科技服务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为目标,加快发展科技领军企业。同时提出了2021年、2023年、2025年分年度的量化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100家。

  第二板块为第二至第六部分,重点任务。围绕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的发展需求,明确了“夯实发展基础,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第一动力”、“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动平台化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引进高成长性企业,推动聚集式发展”等五大抓手,形成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构建梯度培育工作机制,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创新人才团队,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发展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增强企业品牌价值,发展领军型平台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强科技招商,打造领军企业聚集区14项重点任务,并且每项任务都确定责任单位,保障任务落地落实。

  第三板块为第七部分,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加大政策支持、做好统计监测四项措施。

  四、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综合运用项目、平台、人才、服务等政策,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培育库,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机制,鼓励入库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