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5 点击量: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97号),在落实《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导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特派员管理体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每年遴选农业科技特派员40名、技术经纪人特派员30名、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不少于350名到科技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扩大服务范围、壮大队伍规模,协助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加速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和渠道。增加在校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增设了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技术经纪人特派员,扩大了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范围、壮大了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

第一部分,增加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能。规范了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新增加的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技术经纪人特派员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创新科技特派员组织方式。一是强化了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精准对接提供保障。二强调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策源地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基层。三是丰富和拓展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方式,推动县域和乡镇产业发展。

第四部分,完善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备案。每年遴选农业科技特派员40名、技术经纪人特派员30名、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不少于350名。并对选派与备案做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强化科技特派员考核与奖励。对科技特派员的考核与奖励进行了明确,鼓励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派出单位在职业绩相近人员,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要给予优先提拔任用。

第六部分,简化经费管理使用手续。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补助经费由派出单位给予发放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每人每次500-800元的工作补助。通过简化经费使用手续,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的热情。

四、涉及范围

石家庄市地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市内有技术需求的企业。

五、出台意义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努力创造条件,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为我市打造一支面向“三农”、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新型科技特派员队伍。

特派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