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量: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与效率,根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机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技术经纪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达到65家,全市技术经纪服务人员达到1000人,实现技术合同成交总额2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围绕我市五大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331”服务体系,即:实施三大工程、开展三大专项活动、建立一个激励机制,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服务体系。

四、涉及范围

《实施方案》涉及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受让企业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明确了聚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这一主题,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激励引领,以建设技术经纪服务机构及平台,培养、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建立技术经纪服务激励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分五个方面具体举措论述了实施三大工程、开展三大专项活动、建立一个激励机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331”服务体系。一是实施技术经纪服务机构引育工程。二是实施技术经纪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三是实施技术经纪服务人才支撑工程。四是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五是建立完善技术经纪服务激励机制。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技术经纪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