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发布时间:2023-09-05 点击量: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石家庄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科人函〔2023〕8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吸引国内外领军人才(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助推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和《石家庄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补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申报范围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是指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石家庄市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引进或新当选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杰出人才入选者及同等层次产业顶尖人才。

第二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引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并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二)第一类申报条件

1.引进方式

(1)人事关系转入或新建在我市用人单位;

(2)我市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纳入本单位人员日常考勤管理范围的全职工作合作协议;

(3)来我市创办经营经济实体总部并担任法人代表。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创办具有国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本人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

3.新当选是指在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经我市推荐当选为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杰出人才入选者。

(三)第二类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产权归属清晰,所创办企业或引进人才企业已经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转化的经历,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2)在本行业属于领军人才,其科研成果得到业内认可,取得过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掌握国内领先以上的核心技术成果,目标产品明确,符合我市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人才(团队)在石新创办的企业注册时间或现有企业引进人才的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现有企业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签署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程序

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1.网上申报。人才依托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121.28.76.12:8889/sjzkjywpt/login/login,点击“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材料及其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初审。

2.形式审查。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推荐,指导做好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核工作。

2.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时,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7时。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中山东路452号)人事科402室

联系人:张矿

申报咨询电话:0311-85057590 85671829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5759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4日